穿越:丹修天才降临
第二章 房子
吴阿公己经放话让林旭离开,林旭也没耽搁,麻溜的走了。
好在老人家考虑周到,借了林旭一些银两,让林旭好请人建房子和买牛羊,建房子也需要几天功夫,还是让林旭留宿,防止流落街头。
林旭本就身无分文,总不能让林旭拿着借的救命钱去住客栈,白白浪费掉。
在林旭打算在刚打完地基的房子旁打地铺睡一晚时,吴贝壳甩着她一跳一跳的麻花辫过来时就这么转述的。
“真是太麻烦你们了。”
大恩不言谢,林旭一时之间,也不知道怎么办。
要知道白天请来建房子的工人,是要包两餐饭的,这个也是由吴阿公让吴贝壳做好了送过去的。
要说吴阿公最让林旭感到奇怪的就是这点,一边表现得对林旭十分冷淡,偶尔的言语甚至还流露出一丝厌恶,但行为上对林旭却方方面面都考虑周全,非要林旭来表达的话,就是吴阿公对自己这个外来者的身份感觉厌恶,但对他本人,倒还好。
林旭猜测曾经有外来者对吴阿公一家造成了很大的伤害,只是吴阿公心地善良,所以对林旭也保持着帮助的心态。
——在吴阿公爷孙俩的帮助下,林旭算是正式在这村子里落脚了。
村子不大,名为青草集。
这里几十户人家都沾亲带故,因此林旭也有了户籍。
要说这青草集算是打破了林旭对草原民族的印象,他还以为住在大草原上的都是游牧民族来的。
但吴阿公跟他解释过:落日草原的面积辽阔,西季如春,水草丰茂,即使养了牛羊,也不需要迁徙,而且这样优渥的环境,开垦种地也是很方便的。
只是村子里种地只是为了自给自足,交易来往方面还是靠圈养的牛羊,所以基本上还是放牧为主。
“你现在就一个人,先还是养些牛,一头牛顶许多羊,这样你可以少养些,顾得过来,还有鸡鸭,鸡鸭长得快,可以早些拿去换钱,再自己开块地,就好了。”
吴阿公一边绕着林旭新房子的院子前后走了一圈,然后教林旭怎么做。
“从前没干过这些体力活吧。”
看林旭笨拙的收拾着房子,吴阿公实在看不过眼,过来帮忙。
这话林旭不知道怎么接,但吴阿公像是陷入了回忆,并不需要林旭回答。
“你们这些……人,一看就是肩不能挑,手不能提,但是想法倒是多得很。”
吴阿公手脚利索得很,很快就收拾好了,中途还示意林旭学着做。
“年轻人,老实点吧,有好处。”
又是那样意味深长的眼神。
吴阿公走后林旭心里有些不安,刚刚吴阿公说“这些……人”时,中间嘴唇蠕动明显说了什么,只是声音咽了下去,这让林旭十分不解。
好像……好像是从前吴阿公就遇到过和自己一样的人?
林旭不敢多想,既然吴阿公己经手把手帮助自己在村里生存了,他还是打算先活下来再说。
很快林旭就发现吴阿公高估了自己,实际上他对自己也没有清楚的认知。
牛死了。
鸡鸭也死了。
吴贝壳惊诧的眼神让林旭感觉羞愧不己,即使吴贝壳很快就开始安慰他,他也难以接受。
作为坐格子间的上班族,他也有经常刷到农村田园生活的博主,看起来都很轻松惬意,加上来到这里后,看七、八岁的小孩也能把牛羊照顾得很好,所以他是真没想过他是养啥啥死。
倒是院子里的杂草长得很茂密。
这也是吴贝壳感觉惊讶的地方,有草鸡鸭就有得吃,何况林旭院子里的草长得真的很鲜嫩,生机勃勃的,里面还有些小虫,这种条件对鸡鸭来说等于自助餐,怎么会几天就死,吴阿公为了防止林旭养不活,特意从家里拿了几只稍微大一些,能自主找食物的来。
这样的暴击在吴阿公回来后,又给林旭来了一次。
吴阿公比吴贝壳还过分,一双眼睛像激光一样把林旭上下扫了几遍,像是看见了什么稀罕物,这样毫不掩饰的“嘲讽”让林旭无地自容。
好想逃,却逃不掉。
牛和鸡鸭都还小,查了不是瘟病和中毒,吴阿公把牛和鸡鸭都处理好,牛稍微还有些肉,带着林旭去集市卖掉,鸡鸭太小了,吴阿公让吴贝壳每天过去给林旭做一只,尽快吃掉。
“谢谢贝壳。”
林旭羞得接过饭碗赶紧埋头吃饭。
林旭不会做饭,为了不浪费粮食,这些日子都是吴贝壳过来做饭,顺便让林旭站旁边打下手学习怎么做饭,所以两人都是一起吃饭的。
本来他还想着鸡鸭大了卖了钱,自己留一些,剩下的可以拿来还给吴阿公。
万万没想到,居然在这一步就折戟了。
心里揣着事情,林旭晚上躺在床上辗转反侧,为了省灯油,窗户是打开的,前几日伴着如水的月色入睡只觉得心安,今天抬头一瞧高悬的圆月,比当初在城市里看到的大许多,但他还是会想起在原来世界的生活。
林旭二十五岁了,己经是成熟的社畜,本身也是无父无母,爷爷将他带大,在几年前也去世了,他以为他在原来世界无牵无挂,可是今天的挫折让他还是有些眼酸。
他怀念起现代便利的生活,之前认为既来之则安之的自我安慰,在他一下葬送了所有资金来源后变得支离破碎。
吴阿公将卖牛的钱也给他了,但算了下,不再买鸡鸭的情况下,只够他生活一个半月,而如果买鸡鸭,那可能只够一个月。
林旭拨开衣领,**摸玉佩。
还是只剩下一块玉佩轮廓的痕迹,这让林旭挫败的心更加难过。
“玉佩啊玉佩,你有什么神奇呢?
救救我吧。”
林旭指尖摩挲了一下那块皮肤,喃喃自语。
下床舀了瓢凉水,洗了把脸,稍稍冷静了下,认真思考自己还能做什么。
月亮真的很大很圆,站在院子里看东西都一清二楚,没有纸笔,林旭就坐下用手指在地上写字。
刚写了个“我”字,林旭就猛地站起身,兴奋地在院子里跑了一圈,将院子里的杂草尖芽全部扯掉,忍住想要大喊的冲动。
他最大的能力就是认字写字啊,还能算数!
之前去集市的时候他就发现了,虽然招牌什么的都是繁体字,但林旭认得!
写的话虽然麻烦点,但林旭有基础,学起来也快,生僻字不说,正常交流的字应该没问题。
好在老人家考虑周到,借了林旭一些银两,让林旭好请人建房子和买牛羊,建房子也需要几天功夫,还是让林旭留宿,防止流落街头。
林旭本就身无分文,总不能让林旭拿着借的救命钱去住客栈,白白浪费掉。
在林旭打算在刚打完地基的房子旁打地铺睡一晚时,吴贝壳甩着她一跳一跳的麻花辫过来时就这么转述的。
“真是太麻烦你们了。”
大恩不言谢,林旭一时之间,也不知道怎么办。
要知道白天请来建房子的工人,是要包两餐饭的,这个也是由吴阿公让吴贝壳做好了送过去的。
要说吴阿公最让林旭感到奇怪的就是这点,一边表现得对林旭十分冷淡,偶尔的言语甚至还流露出一丝厌恶,但行为上对林旭却方方面面都考虑周全,非要林旭来表达的话,就是吴阿公对自己这个外来者的身份感觉厌恶,但对他本人,倒还好。
林旭猜测曾经有外来者对吴阿公一家造成了很大的伤害,只是吴阿公心地善良,所以对林旭也保持着帮助的心态。
——在吴阿公爷孙俩的帮助下,林旭算是正式在这村子里落脚了。
村子不大,名为青草集。
这里几十户人家都沾亲带故,因此林旭也有了户籍。
要说这青草集算是打破了林旭对草原民族的印象,他还以为住在大草原上的都是游牧民族来的。
但吴阿公跟他解释过:落日草原的面积辽阔,西季如春,水草丰茂,即使养了牛羊,也不需要迁徙,而且这样优渥的环境,开垦种地也是很方便的。
只是村子里种地只是为了自给自足,交易来往方面还是靠圈养的牛羊,所以基本上还是放牧为主。
“你现在就一个人,先还是养些牛,一头牛顶许多羊,这样你可以少养些,顾得过来,还有鸡鸭,鸡鸭长得快,可以早些拿去换钱,再自己开块地,就好了。”
吴阿公一边绕着林旭新房子的院子前后走了一圈,然后教林旭怎么做。
“从前没干过这些体力活吧。”
看林旭笨拙的收拾着房子,吴阿公实在看不过眼,过来帮忙。
这话林旭不知道怎么接,但吴阿公像是陷入了回忆,并不需要林旭回答。
“你们这些……人,一看就是肩不能挑,手不能提,但是想法倒是多得很。”
吴阿公手脚利索得很,很快就收拾好了,中途还示意林旭学着做。
“年轻人,老实点吧,有好处。”
又是那样意味深长的眼神。
吴阿公走后林旭心里有些不安,刚刚吴阿公说“这些……人”时,中间嘴唇蠕动明显说了什么,只是声音咽了下去,这让林旭十分不解。
好像……好像是从前吴阿公就遇到过和自己一样的人?
林旭不敢多想,既然吴阿公己经手把手帮助自己在村里生存了,他还是打算先活下来再说。
很快林旭就发现吴阿公高估了自己,实际上他对自己也没有清楚的认知。
牛死了。
鸡鸭也死了。
吴贝壳惊诧的眼神让林旭感觉羞愧不己,即使吴贝壳很快就开始安慰他,他也难以接受。
作为坐格子间的上班族,他也有经常刷到农村田园生活的博主,看起来都很轻松惬意,加上来到这里后,看七、八岁的小孩也能把牛羊照顾得很好,所以他是真没想过他是养啥啥死。
倒是院子里的杂草长得很茂密。
这也是吴贝壳感觉惊讶的地方,有草鸡鸭就有得吃,何况林旭院子里的草长得真的很鲜嫩,生机勃勃的,里面还有些小虫,这种条件对鸡鸭来说等于自助餐,怎么会几天就死,吴阿公为了防止林旭养不活,特意从家里拿了几只稍微大一些,能自主找食物的来。
这样的暴击在吴阿公回来后,又给林旭来了一次。
吴阿公比吴贝壳还过分,一双眼睛像激光一样把林旭上下扫了几遍,像是看见了什么稀罕物,这样毫不掩饰的“嘲讽”让林旭无地自容。
好想逃,却逃不掉。
牛和鸡鸭都还小,查了不是瘟病和中毒,吴阿公把牛和鸡鸭都处理好,牛稍微还有些肉,带着林旭去集市卖掉,鸡鸭太小了,吴阿公让吴贝壳每天过去给林旭做一只,尽快吃掉。
“谢谢贝壳。”
林旭羞得接过饭碗赶紧埋头吃饭。
林旭不会做饭,为了不浪费粮食,这些日子都是吴贝壳过来做饭,顺便让林旭站旁边打下手学习怎么做饭,所以两人都是一起吃饭的。
本来他还想着鸡鸭大了卖了钱,自己留一些,剩下的可以拿来还给吴阿公。
万万没想到,居然在这一步就折戟了。
心里揣着事情,林旭晚上躺在床上辗转反侧,为了省灯油,窗户是打开的,前几日伴着如水的月色入睡只觉得心安,今天抬头一瞧高悬的圆月,比当初在城市里看到的大许多,但他还是会想起在原来世界的生活。
林旭二十五岁了,己经是成熟的社畜,本身也是无父无母,爷爷将他带大,在几年前也去世了,他以为他在原来世界无牵无挂,可是今天的挫折让他还是有些眼酸。
他怀念起现代便利的生活,之前认为既来之则安之的自我安慰,在他一下葬送了所有资金来源后变得支离破碎。
吴阿公将卖牛的钱也给他了,但算了下,不再买鸡鸭的情况下,只够他生活一个半月,而如果买鸡鸭,那可能只够一个月。
林旭拨开衣领,**摸玉佩。
还是只剩下一块玉佩轮廓的痕迹,这让林旭挫败的心更加难过。
“玉佩啊玉佩,你有什么神奇呢?
救救我吧。”
林旭指尖摩挲了一下那块皮肤,喃喃自语。
下床舀了瓢凉水,洗了把脸,稍稍冷静了下,认真思考自己还能做什么。
月亮真的很大很圆,站在院子里看东西都一清二楚,没有纸笔,林旭就坐下用手指在地上写字。
刚写了个“我”字,林旭就猛地站起身,兴奋地在院子里跑了一圈,将院子里的杂草尖芽全部扯掉,忍住想要大喊的冲动。
他最大的能力就是认字写字啊,还能算数!
之前去集市的时候他就发现了,虽然招牌什么的都是繁体字,但林旭认得!
写的话虽然麻烦点,但林旭有基础,学起来也快,生僻字不说,正常交流的字应该没问题。